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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严守肉类安全关,筑牢餐饮安全线”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5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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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:

为守护市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规范肉类及肉制品采购经营行为,杜绝来源不明、不合格肉类流入餐饮服务环节,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、镇江市餐饮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如下倡议:

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31654)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秉持“安全第一、诚信经营”原则,坚决不采购、不使用、不销售来源不明、渠道不正的肉类及肉制品,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一、规范采购索证索票,把好源头准入关

(一)核查供货者资质

1、从食品生产企业采购的,需索取其《营业执照》和有效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
2、从食品经营企业采购的,需索取其《营业执照》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
3、若供货者为个人,应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,并由供货者签字确认身份信息。

(二)留存合格证明文件

1、畜禽肉类

必须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;对于猪肉,还需同时索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。

2、进口肉类

除上述国内供货者所需资质和证明文件外,还应索取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、《海关报关单》,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的复印件,确保来源合法合规。

3、其他肉制品(如腌腊肉制品等)

需索取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(可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产品合格证),证明文件应包含产品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等关键信息。

(三)归档采购凭证

应留存每次采购的购物凭证,如供货者提供的送货单、销售发票、收款收据等,凭证上需清晰注明供货者名称、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,并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由供货者(个人)签字确认。

(四)台账与保存

将索取的所有证明文件按照采购时间顺序和产品类别进行整理归档,便于日常管理和监管部门查验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;没有明确保质期的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。

二、强化食材进货查验,守好安全品质关

(一)落实双人验收

1、食材验收需由2名及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,确保验收过程规范可追溯;

2、应仔细核查所索取的证明文件,确保其真实有效,无伪造、变造痕迹,同时关注证件和文件的有效期限,避免使用过期证件、文件;

3、对存在分销行为的,应留存分销合格证明,并对证明上关键信息进行仔细核实。

(二)掌握感官查验技巧

1、看外观

合格肉品色泽鲜红或淡红,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,表面有光泽且无淤血;若颜色发暗、脂肪浑浊,需警惕劣质肉。

2、摸弹性

用手指按压,合格肉品按压后凹陷能迅速恢复;注水肉按压时会有水渗出,凹陷恢复缓慢甚至不恢复。

3、闻气味

合格肉品有正常肉腥味,若闻到异味、酸味或腐败味,即为变质肉,严禁采购使用。

4、核验证明真伪

仔细核查各类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期,动物检疫证明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信息,发现伪造变造证明的,立即拒绝采购并上报监管部门。

三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筑牢行业自律关

1、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建立肉类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,优先选择集中或定点采购渠道,与资质齐全的供货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合同;

2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提升采购验收人员的专业技能与食品安全责任意识。

食品安全无小事,舌尖安全大于天。让我们共同以最严谨的标准、最有力的举措把好肉类进货关、验收关、使用关,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坚决守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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